市財政局積極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
環(huán)渤海新聞網(wǎng)消息 (記者 韓冬 通訊員 石磊)為全方位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市財政局采取“限、換、化、償、防”五項措施,牢牢守住債務風險底線,嚴防區(qū)域性、系統(tǒng)性債務風險。
“限”。嚴格落實新《預算法》規(guī)定,嚴格限額管理,控制地方政府只能在限額內(nèi),通過申請地方政府債券舉債。不得以文件、會議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企業(yè)為政府舉債或變相舉債,不得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嚴格厘清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yè)債務邊界,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理確定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嚴禁承諾兜底回購、固化收益或保本保息。
“換”。積極爭取置換債券,制定置換債計劃,認真組織本市置換債項目的篩選和申報,夯實基礎,同時向上反映本地債務實際情況,爭取最大額度以滿足我市置換債需求。通過置換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緩解償債壓力。
“化”。加強對風險預警和風險提示的縣(市)區(qū)督導力度,按照《政府性債務風險化解方案》要求,化解存量債務,風險解除前不得申報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對部分符合條件的政府存量債務,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轉(zhuǎn)化為企業(yè)債務,減少政府存量債務總量,降低債務率。鼓勵縣區(qū)通過PPP、資產(chǎn)變現(xiàn)等方式化解政府存量債務。
“償”。制定年度償債計劃,將償債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按照下年度償債需求,科學編制還款計劃,根據(jù)新《預算法》要求,將地方政府一般債務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納入政府基金預算管理,按照償還期限和種類劃分不同檔次,根據(jù)財力增長幅度制定償還計劃,逐步通過預算安排資金予以償付。出現(xiàn)較大債務風險時,壓縮基本建設支出和壓縮政府公用經(jīng)費,清理各類對企事業(yè)單位的各類補貼,土地出讓收入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全部用于償還債務,確保債務如期償還,避免風險積累,維護政府信譽。
“防”。制定《唐山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各級政府的償債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構(gòu)職責、風險事件、風險應急響應措施、財政重整計劃”等相關政策要求,細化預警指標和響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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