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兩名酒駕男子分別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他們一個撞傷輔警,一個拒絕檢查,均涉嫌或構成妨礙執(zhí)行職務。
12月5日,灤南縣公安交警大隊在灤海公路設置檢查點,嚴查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14時50分,一輛面包車駛來,見到前方有交警執(zhí)勤,掉頭就往回跑。此時,交警在來路上還設有兩處執(zhí)勤崗。第一道崗攔截未果,第二道崗攔截時,此車撞倒輔警王猛,致其受傷。
面包車停下后,駕駛人跳車就跑,被趕來的民警、輔警控制。交警部門當場對其進行了酒精測試,結果其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王猛被120急救車送醫(yī),交警對駕駛人史某開具強制措施憑證,處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此外,該駕駛人因涉嫌妨礙執(zhí)行職務,被警方刑事拘留。
無獨有偶。12月2日晚,遷安交警大隊出動80名警力,設立6個執(zhí)勤點開展統(tǒng)一查處行動。20時40分,一組民警在對一輛皮卡車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面部泛紅,有酒駕跡象。然而,車內駕駛人拒絕酒精測試,并鎖住門窗,不斷撥打電話,任憑民警怎樣勸導、警告都置若罔聞。
如此僵持至22時許,民警勸說無果,叫來拖車將皮卡車拖至停車場。直到此時,駕駛人田某才被迫下車。經(jīng)檢測,此人為酒后駕車。除面臨酒駕違法處罰外,田某已構成妨礙執(zhí)行職務,被遷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處罰金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