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協發(fā)布2016年消費維權六大典型案例
環(huán)渤海新聞網消息 (記者 志遠)3月3日,市消協發(fā)布2016年消費維權六大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是:
保健消費不滿意 消協介入解憂愁
2016年2月底,徐先生接到一個陌生人打來的電話,邀請他到賓館聽健康講座、免費義診,并且贈送紀念品。徐先生連續(xù)聽了3天的講座,領到了鍋、被單等紀念品,銷售人員在與其交談的過程中得知他多年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就向他傾力推薦他們的保健品,在銷售員不斷的勸說下,徐先生花5000元購買兩個療程的保健品。但是服用一個星期后,本身的病癥并沒有減輕,手腳在情緒激動時還會不受控制的顫抖,多次找到銷售人員協商退貨,銷售人員以徐先生出現顫抖現象不是服用其藥物造成的理由拒絕退貨。萬般無奈,徐先生來到了豐南區(qū)消協尋求幫助。
消協工作人員及時與保健品的經營者取得聯系,首先告知他保健品不屬于藥品,其說明書上不能出現治療的字樣;其次作為銷售人員,隨意夸大產品的價值,屬于欺騙消費者行為,消費者服用后出現身體不適現象,商家有義務為消費者辦理退貨。最終在消協工作人員有理有據的說服下,經營者表示同意為消費者退還全款,至此問題圓滿解決。
新車不能上牌 消協力挺維權
2016年4月11日李先生在某汽車4S店購買轎車一輛,第二天去上牌時車管所工作人員說本車發(fā)動機號與車型不符,不能辦理上牌手續(xù),李先生回去找4S店反映,4S店答應幫其辦理車輛上牌,但是一來二去過了10多天依然沒有結果,于是投訴到市消協。
市消協受理后,及時了解情況,證實李先生情況反映屬實,但經銷商堅持稱車輛沒問題,說是廠家和海關的問題,只同意贈送消費者2次保養(yǎng),對此情況,消協工作人員對其講解《消法》有關規(guī)定,指出消費者購買的新車因發(fā)動機號與車型不符導致無法上牌,表明該車存在瑕疵,依據《消法》應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證明車輛有無問題,否則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由經銷商退還消費者全部購車款及保險、附加等各項費用共計90余萬元,使問題圓滿解決。
美容受傷害 消協助退款
2016年4月30日,馮女士在某美容機構辦理了一張萬元卡用于美容護理,在做了兩次“果酸護膚”后發(fā)現皮膚變黑并且有長斑現象,經與美容科主任協商改換做“白瓷娃娃”處理面部問題,但第一次做完后皮膚無明顯改善且皮膚發(fā)干,于是又商定做水光補水護理,但因機器故障美容師擅自改換做“白瓷娃娃”處理,結果做后次日面部出現大量紅疹,并伴有干、癢等癥狀,馮女士對該美容機構的治療不滿意,投訴至市消協,要求退還未消費的剩余款。
消協受理后及時對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證實消費者情況屬實,于是消協工作人員與該美容機構的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溝通,向其講述了《消法》的有關條款,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該美容機構為消費者退回了4000余元的剩余款,使問題得以解決。
手機強收費 消協助維權
2016年初,仲先生辦理了某通信公司寬帶包年業(yè)務,一次性交了年費,12月3日晚寬帶突然不能上網了,給客服打電話報修,客服告知其手機和寬帶是捆綁的,因手機欠費原因導致寬帶停機。消費者聽后很奇怪,自己的手機包月費用都按時交納,從來沒欠過費,于是又和客服進行了核實,得知自己的手機上無端的出現了一個每月10元的收費業(yè)務,客服答復是消費者通過電話訂制的,仲先生對此說法很不滿意,于是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
市消協受理后,立即與該通信公司客服進行聯系了解情況,客服回復其有消費者訂制業(yè)務的通話錄音,消協通過對錄音的重復播放,發(fā)現錄音中雙方說話都不太清晰,并且錄音中消費者并未明確要求或者同意訂制收費業(yè)務,所以不能就此認定該收費業(yè)務是消費者訂制的,依據《消法》有關條款,消費者有權拒絕交納該項費用并依法享有賠償權利,最終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由通信公司退費并賠償消費者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消費者表示滿意。
車輛異響燒機油 消協助力換新機
2013年8月,李先生在某汽車4S店購買了一輛轎車,提車后就發(fā)現汽車發(fā)動機聲音比較大,詢問4S店工作人員后答復說是正常,直到使用至2016年5月份在4S店進行保養(yǎng)時,維修人員告訴消費者該車有問題,發(fā)動機聲音異常并且燒機油,李先生認為提車后發(fā)動機就是這個聲音,證明該車早就存在問題,于是找到4S店進行交涉,4S店的答復意見是修理發(fā)動機,消費者對此結果不滿意,投訴至市消協。
市消協受理后,消費者向消協提供了其與4S店工作人員的通話錄音,在錄音中其工作人員承認曾多次接到其他車主的同款車型出現同樣故障的報修,并且之前的解決方案是更換發(fā)動機,據此李先生也要求4S店給予更換發(fā)動機。隨后市消協約4S店的相關負責人,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最終,4S店為消費者免費更換了發(fā)動機,使問題圓滿解決。
電器維修需守約 消協幫助你解決
2015年10月,消費者于女士在路南區(qū)某家電公司購買了一臺售價為6410元的某品牌電冰箱,使用不到一年,冰箱出現頻繁異響,便找到售后進行維修。維修工人上門后,稱壓縮機壞了,需要換新。 2016年9月3日,售后人員將冰箱拉走,承諾9月16日上午送回冰箱。但由于種種原因,17日下午送回冰箱。消費者稱,天氣炎熱,冰箱拉走后,自己將冷凍食品寄存在對門家里,16日早上,與售后電話聯系好之后,便將寄存食品取了回來,因未及時冷凍,導致食品全部損壞,消費者要求賠償1000元。由于索賠金額較大,無法達成一致,9月30日,消費者于女士找到路南消協進行投訴。
路南消協受理后,立即對此進行了解。經調查,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消協認為,售后違約在先,理應有所賠償。經消協反復與商家、廠家協調,最終達成一致,廠家和商家共賠償消費者600元,并予以退貨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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