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樂亭公安機關查處1起境外返樂人員未按規(guī)定報備拒不執(zhí)行政府緊急狀態(tài)下決定、命令案。
3月10日,樂亭縣周某自加納返樂后,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備行程。目前,已對周某進行集中隔離,并立案偵查,對與其密切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同時擬報請市紀委審核批準對包村干部、村干部進行立案審查。
在此,警方提醒,為有效應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境外入(返)樂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qū)(村居)、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如實申報健康登記,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落實集中隔離觀察、檢驗檢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對境外入(返)樂人員不按規(guī)定向相關部門報告、刻意隱瞞行程、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給予治安處罰;對有上述行為,且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傳播危險,后果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未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隔離費用自付。廣大人民群眾對發(fā)現(xiàn)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樂人員,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0315-4621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