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唐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6.06”重大案件被告人劉某某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情回顧
2018年6月6日21時30分許,被告人劉某某酒后駕駛機動車在唐山市路北區(qū)鳳凰道、展覽館路、文化路、龍澤路、煤醫(yī)道沖撞、碾壓路人,造成7人死亡、2人重傷、3人輕傷、5人輕微傷及財產(chǎn)損失的嚴重后果。此案經(jīng)網(wǎng)絡傳播后,引發(fā)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唐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趙智慧高度重視此案,要求市檢察院公訴部及時與公安機關溝通提前介入偵查。
查辦歷程
2018年6月7日,劉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0日,經(jīng)唐山市路北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8年6月12日,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學軍帶領市院公訴部以及路北區(qū)檢察院公訴科及時與公安機關溝通提前介入偵查。
2018年10月8日,唐山市公安局偵查終結(jié),依法移送唐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市院成立以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學軍為組長的辦案組認真審查此案。
2018年10月19日,唐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劉某某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目前,市檢察院正積極做好出庭的各項準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