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交警部門針對酒后駕駛、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已經長期化、常態(tài)化,不間斷開展查處行動,全力凈化道路交通環(huán)境。近日,交警部門在執(zhí)勤查處工作中,查獲多名酒駕者,均依法給予其相應的處罰。
酒駕者接到朋友"線報"仍被查
3月19日晚,交警六大隊民警在新開路與新興路交叉口開展酒駕查處行動,對過往車輛逐一篩查。20時50分許,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一輛灰色面包車在距離檢查點約10米位置停下,駕駛人下車后向車后方移動。憑借直覺,民警認為此人存在酒駕嫌疑,并有棄車逃跑跡象,遂立即驅車上前查問。面對民警,該駕駛人稱其沒有喝酒,只是想去"方便"。此時,民警發(fā)現面包車后方一輛黑色別克轎車的駕駛人情況有異,且車內酒氣很濃。民警立即對別克車駕駛人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該車駕駛人系山東人,在唐山做生意,剛才在附近酒店與朋友談生意,喝了些酒,就住在附近。此人一邊回答民警詢問,一邊想拿手機打電話,沒想到,其手機上在十幾分鐘前曾收到一條短信"新興路口有查酒駕的,你不要開車回來哦",還有3個未接電話。該駕駛人說,短信是一個朋友發(fā)的,電話也是他打的。民警依法對該駕駛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酒后開車接兒子 栽了
3月20日20時,交警二大隊組織警力,在衛(wèi)國路與長虹道交叉口設置檢查點,嚴查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20時30分許,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一輛灰色捷達轎車由北向南駛來,在距離檢查點一段距離時突然減緩車速,形跡可疑。民警隨即將該車攔下,例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該車駕駛人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車上的乘客系駕駛人的兒子。他說:"如果知道你喝酒,肯定不讓你來接我。"該駕駛人稱其認為距離不遠,就開車出來了。
民警依法對該車駕駛人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酒駕司機被查"嫁禍"醉蟹
3月18日20時許,交警六大隊在開平城區(qū)開展重點違法行為整治過程中,發(fā)現一輛"冀A"牌照小轎車行駛軌跡異常。民警將該車攔下,詢問駕駛人是否飲酒。該車駕駛人矢口否認,當民警拿出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后,顯示其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而此時他還狡辯可能是晚上吃了"醉蟹"的緣故。最終,在鐵的證據面前,該駕駛人承認了其酒后駕駛的違法事實,稱當晚與朋友吃飯時喝了點啤酒,休息了一會兒,覺得酒氣已散,便想駕車回石家莊,沒想到剛開車就被交警查獲。民警依法對該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小伙二次酒駕被查獲
近日,交警六大隊民警在唐山高速東出口開展酒駕查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起酒駕行為,在查詢駕駛人信息時意外發(fā)現,此人2017年4月份曾因酒駕被查處過,此次屬于二次酒駕。當天20時10分,交警六大隊民警對一輛小轎車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發(fā)現其每100ml血液的酒精含量為33mg,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調查,該駕駛人對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隨后,民警通過警務通對其駕駛證進行查詢時意外發(fā)現,其曾在2017年4月份因酒后駕駛被豐南交警處理,此次屬于二次酒駕。民警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該駕駛人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2000元罰款,10日以下拘留,吊銷駕駛證。
酒后駕駛超員面包車 懸!
近日,交警六大隊在唐山東高速檢查站檢查時查處一起酒駕超員違法行為。
當天20時20分許,市交警六大隊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一輛面包車有疑似超員行為,示意該車靠邊停車。經查,該車荷載7人實載12人,其中成人6名、兒童2名、嬰兒4名。在呼氣式酒精測試中,該車駕駛人的酒精含量為20.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執(zhí)勤民警對該駕駛人超員、酒駕違法行為合并處以1200元罰款、記18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