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渤海新聞網(wǎng)消息 (才艷楠)當下,二手車市場交易火熱,不過因為魚龍混雜,消費者屢屢買回“煩惱”。樂亭警方提醒,持證交易,莫貪便宜是關鍵。
近日,張某通過“朋友”牽線,花了12萬余元買了一輛幾乎全新的德國轎車,比市場價要便宜七八萬元,賣車人聲稱該車是抵押車,無法過戶,只能簽一份合同。張某雖也產(chǎn)生過疑問,可自覺撿了便宜,沒能抵擋的住誘惑便交了錢,把車開回了家。沒想到,警方把一個冷峻的事實擺在他面前,“你買的是贓車”。
類似的“陷阱”,其他消費者也不時遭遇。為此,樂亭警方提示:
一、確定購買前,要請賣方出示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明,如果賣車人不是車主還要請其出示委托書,認真查驗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真?zhèn),車輛號牌、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有無涂改痕跡。
二、要注意車輛價格是否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如果是,一定要到交管部門查詢有無盜搶車上網(wǎng)記錄,千萬不要貪圖便宜。
三、按照正常程序,辦理二手車交易,須前往二手車交易市場,做車輛評估,并交納交易費,再由原車主和現(xiàn)車主在開具的二手車交易證明上共同簽字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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