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很多人問蜀黍是不是7月1日起黨員交通違法要抄告紀檢機構?
真實情況是這樣的:針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10類交通違法行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職業(yè)信息的采集項,此舉旨在為部門信息共享、抄告聯(lián)動及征信掛鉤創(chuàng)造條件,以進一步提升我國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
目前內蒙古、江蘇、浙江等一些地方已與紀檢監(jiān)察、信用管理等部門建立了針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抄告、征信機制,社會效果良好,下一步將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廣實施。許多網(wǎng)友對此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議,我們將積極采納,不斷完善部門協(xié)同共治機制,感謝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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