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1 11:28 閱讀3229
為了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準入及退出機制,自2020年6月1日市中心區(qū)保障性住房群體限制購房程序已啟用,限制包括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家庭(下稱“已保障家庭”)和新申請保障性住房并在審核過程中的家庭(下稱“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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